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碧空 第五十三章 金融风暴(三)(3/6)

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东西,作为常识的一部分无意中就表露出来。比如说,在李雪鳞看来,法律上规定天赋人权,人人生而平等,那是社会存在的基础,如同吃饭喝水一般正常的事。不管现实能不能做到,至少法律上不能有歧视。所以只要他不是想故意使坏,无论起草什么法律,都必定会自然而然将这个思想放在最核心。但是在这个时代,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,仍算是半公开的规则。至于坐在龙椅上的皇帝,那更是超然法外。贵族——平民的二元社会结构,虽然总是会慢慢朽坏,却也颇为稳固,因为有科举这条上升通道。

乍看之下,李雪鳞的构想似乎也是大同小异——权利逐级集中,同时也有面向所有人开放的上升通道。就算给了二等公民选举权,其实和大夏那些乡老享有的权利也差不多,无非就是白纸黑字公开化了。如果粗粗一看,确实正如李雪鳞自己认为的,这只是对现有政治框架的一个改良。为的是引导大家多承担社会义务,积极投身郡王殿下的资本主义社会建设。

这也没什么不好嘛——大多数官员在听到李雪鳞说明法案之后,都是这个想法。郡王殿下喜欢折腾新鲜事物是出了名的。看看那些五花八门的部委,相比之下法案似乎只是对现有科举的细化,还算是折腾比较少的。

当然,以上想法只局限在李雪鳞最后两点补充出现之前。

让李衍浑身汗湿的,正是写法案最前面的总纲,也就是法案的适用范围——无论何时,在国境内生活着的所有自然人。以及虽然没有明说,但在法案中处处体现出来的一个基本思路——义务伴随着权利;要获得权利,必须承担义务;在提升公民权的过程中,更是义务先于权利产生。

借用李雪鳞那个时代的一句名言:在要求国家为你做点什么之前,先想想你为国家做了什么。

而在这个时代,不但权利常常是先于义务而出现,很多时候权利与义务也并不对等。

举个通俗易懂的例子,如果皇帝生下个儿子,那么不出意外的话,他在十几二十年后将成为皇帝或者亲王,要么主宰天下,要么享有富贵,无关乎他是否饱读诗书、是否有雄才大略、是否战功卓著。但是按照《民权法案》,这个有着帝王家血统的孩子,在20岁之前和路边的乞儿、青楼的娼妓一样,只享有最基本的公民权——三等。根据这份法案的逻辑,权利之所以能逐级向上集中,是因为攀爬上升通道的这些人有意愿、有能力为社会承担义务,以承担义务的大小来决定权力分配。顺这条思路延伸下去,站在国家顶点的那个人,必然也要有着超出其他一等公民的卓越表现,能承担最严苛的工作。至少不能是个毫无建树的三等公民。否则就和法案的基础严重抵触,那些靠着功绩奋斗一路爬上来的精英们也不会答应。

套用到现在的环境里,像李雪鳞这等不世出的英雄,倒是站在顶点也当之无愧,但是大夏朝廷里的那个小皇帝就显然不够格了。让李衍郁闷的是,在想到这一层时,他竟然在下意识里先认可了。直到表层意识挥舞着名为“纲常”的大棒把他打醒,这才惊觉渤海王的用心何其毒辣,差点连自己都着了他的道。

如果想用“龙生龙,凤生凤”来打马虎眼呢?就算现在的小皇帝没什么建树,人家的老子还是为国家工作了几十年,没有功劳也有苦劳。

但是法案的起草者已经很周到地提醒了:公民权不可世袭,大家一出生都在同一起跑线上。别说老爹是为国家打工,就算拯救了全人类,儿子也照样要从三等公民做起。

震惊于册子里的内容,李衍甚至忽略了一个关键的矛盾——作为地方政权的渤海国,有什么资格让皇帝遵从这份法案。

当然,对于李雪鳞来说,他没觉得这算个问题。

因为看完总纲时李雪鳞已经简要说明了之后的内容,胡涛看册子的速度快得多。不过速度虽快,代国公将法案传给下一个人时同样浑身湿透。

李衍沉默了半晌,问道:“王爷,如果按照适才法案中条款,日后世子该当如何?”

“世子?……呃……你是说……我儿子?”李雪鳞愣了下。说实话,他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。回头想想,自己居然已经奔三,似乎是时候繁衍下一代了。

“是啊。短则一两年,长不过三四年,王爷必然会有世子诞生。那时候……”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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