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明 第三百五十四章 第一块殖民地 (中)(2/3)
> 孔华急忙说道:“大人,这次去的人不用多,就我一个,再带上咱们船上了郑军。他胆子大,功夫好,而且他是台湾猎户出身,对森林里的情况比任何人都要熟悉,出了事情我们彼此还能有个照应......”
陈冬把波莱曼叫了过来,说出了孔华的想法,两人商量了一会,也觉得只有这个办法可行。
“孔华,你带着郑军一起去......”陈冬还是显得不太放心:“可一旦发现不对,立刻跑出来,千万别把自己的命给丢那,侦察不到什么也没有关系......”
“哎,知道了。”孔华点了点头。
两个人携带上了武器,悄悄的从另一条路,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到了树林之中......
这里到处充斥着危险,似乎连空气里都充满了死亡的气息。两个人走路时候的动作非常轻,生怕惊动到了周围的一草一木......
“孔华,这里有人经过。”郑军忽然低声说道。
接着他趴到了地上,仔细观察着地上的痕迹,还不时的把鼻子凑到地面上。好像在那里闻着什么气味一般......
猎人的天性在这里发挥得淋漓尽致,顺着留下的痕迹,两人慢慢的找到了一个岩洞前。
郑军观察了下,然后做了一个里面有人的手势。
两人蹑手蹑脚的走了进去,洞里的光线很暗,当前行了十几步,忽然一柄长矛从暗处猛然朝着孔华刺了出来。
早有准备的孔华一个侧让。一把抓住了长矛,身边的郑军就势扑上,一把按倒了偷袭者。
死死按住了他。正想挥拳痛击,忽然借助微弱光线,看到这人虽然满脸都是胡子。但长得却和自己非常相像。
“你......”
郑军才发出了第一个字,被按倒的那人已经惊喜的叫了出来:“你是大明的人?”
“是,是。”能在这里遇到自己人,孔华简直不敢相信,急忙让郑军放了他。
那人一爬起来,眼泪“哗哗”的流了出来,连声音都变得颤抖了:“七年了,七年了,整整七年了啊,我终于见到咱大明的人了那......”
孔华许多其中必有古怪。可这里不敢久留:“先回到营地再说吧......”
......
“我名叫庄九公......”
回到了营地,船员们见他们居然带回了一个大明子民,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,不敢相信。那人一边流着泪,一边说道:“以前。我是郑芝龙船上的大夫,郑芝龙你们听说过吗?”
陈冬和孙熙鱼互相看了看,都有些吃惊,居然在这都能见到郑芝龙的人。
见他们点了点头,庄九公长长叹息了声:“那一年,我们在海上被大海盗刘香偷袭。船队被打散了,我和两个兄弟随着一条船到处漂流。船上食物和淡水充足,但我们都不是水手,根本不知道航向,只能顺风漂亮,也不知道漂亮了多少时候......反正我计算着,按照我们吃喝的速度来推算,在海上渡过了能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......”
听着的人都大是吃惊,居然还海上漂亮了两个多月?这期间没有遇到来往的商船,也没有遇到过海盗,也不知道是他们的幸运还是悲哀......
“就在我们淡水和食物都用空的时候,我们终于来到了这个岛上。”庄九公说这话的时候,非但没有一丝幸运,反而还透露着无穷的害怕:
“我们千辛万苦上了岛,可当天就被那些土人给抓住了。老天爷,他们吃人肉那,我的两个同伴都被他们吃了,而那天,他们的酋长女儿正好生了病,我连比划带叫的总算让他们明白了我能看病,这才暂时没有杀我。后来我帮酋长女儿看好了病,又故意给她留下了一点病根,让他们不能杀我,就这么一拖便拖了七年那......就在昨天,他们整个部落里的男人都跑了出去,七年里我学会了他们的语言,听他们说岛上来了魔鬼,必须要消灭他们,吃光他们,我趁着这个时候跑了出来,天见可怜,终于让我遇上了你们那。”
他的遭遇让人听着心酸,整整七年时间,天知道他是怎么熬下来的。
庄九公告诉他们,无名岛上的这些土人叫阿尼瓦人,他们会将自己的敌人当做猎物并食用,是为了“捕捉灵魂”,以补偿失去的勇士。而且他们还吃吃本族的死人,以保留一种叫不出名字来的东西,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在自然界中无法再生的重要液体。在吃本族人的时候,受通常要经过认真的挑选,有时候仅限于很小的局部,一般是人的心脏。这个过程都要伴随着隆重的仪式。在阿尼瓦人看来,吃下战俘的肉,可以获得死者的威力,作为补充,捕获者还将披上死者的人皮,将死者的双手垂在腰间,作为装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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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冬把波莱曼叫了过来,说出了孔华的想法,两人商量了一会,也觉得只有这个办法可行。
“孔华,你带着郑军一起去......”陈冬还是显得不太放心:“可一旦发现不对,立刻跑出来,千万别把自己的命给丢那,侦察不到什么也没有关系......”
“哎,知道了。”孔华点了点头。
两个人携带上了武器,悄悄的从另一条路,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到了树林之中......
这里到处充斥着危险,似乎连空气里都充满了死亡的气息。两个人走路时候的动作非常轻,生怕惊动到了周围的一草一木......
“孔华,这里有人经过。”郑军忽然低声说道。
接着他趴到了地上,仔细观察着地上的痕迹,还不时的把鼻子凑到地面上。好像在那里闻着什么气味一般......
猎人的天性在这里发挥得淋漓尽致,顺着留下的痕迹,两人慢慢的找到了一个岩洞前。
郑军观察了下,然后做了一个里面有人的手势。
两人蹑手蹑脚的走了进去,洞里的光线很暗,当前行了十几步,忽然一柄长矛从暗处猛然朝着孔华刺了出来。
早有准备的孔华一个侧让。一把抓住了长矛,身边的郑军就势扑上,一把按倒了偷袭者。
死死按住了他。正想挥拳痛击,忽然借助微弱光线,看到这人虽然满脸都是胡子。但长得却和自己非常相像。
“你......”
郑军才发出了第一个字,被按倒的那人已经惊喜的叫了出来:“你是大明的人?”
“是,是。”能在这里遇到自己人,孔华简直不敢相信,急忙让郑军放了他。
那人一爬起来,眼泪“哗哗”的流了出来,连声音都变得颤抖了:“七年了,七年了,整整七年了啊,我终于见到咱大明的人了那......”
孔华许多其中必有古怪。可这里不敢久留:“先回到营地再说吧......”
......
“我名叫庄九公......”
回到了营地,船员们见他们居然带回了一个大明子民,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,不敢相信。那人一边流着泪,一边说道:“以前。我是郑芝龙船上的大夫,郑芝龙你们听说过吗?”
陈冬和孙熙鱼互相看了看,都有些吃惊,居然在这都能见到郑芝龙的人。
见他们点了点头,庄九公长长叹息了声:“那一年,我们在海上被大海盗刘香偷袭。船队被打散了,我和两个兄弟随着一条船到处漂流。船上食物和淡水充足,但我们都不是水手,根本不知道航向,只能顺风漂亮,也不知道漂亮了多少时候......反正我计算着,按照我们吃喝的速度来推算,在海上渡过了能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......”
听着的人都大是吃惊,居然还海上漂亮了两个多月?这期间没有遇到来往的商船,也没有遇到过海盗,也不知道是他们的幸运还是悲哀......
“就在我们淡水和食物都用空的时候,我们终于来到了这个岛上。”庄九公说这话的时候,非但没有一丝幸运,反而还透露着无穷的害怕:
“我们千辛万苦上了岛,可当天就被那些土人给抓住了。老天爷,他们吃人肉那,我的两个同伴都被他们吃了,而那天,他们的酋长女儿正好生了病,我连比划带叫的总算让他们明白了我能看病,这才暂时没有杀我。后来我帮酋长女儿看好了病,又故意给她留下了一点病根,让他们不能杀我,就这么一拖便拖了七年那......就在昨天,他们整个部落里的男人都跑了出去,七年里我学会了他们的语言,听他们说岛上来了魔鬼,必须要消灭他们,吃光他们,我趁着这个时候跑了出来,天见可怜,终于让我遇上了你们那。”
他的遭遇让人听着心酸,整整七年时间,天知道他是怎么熬下来的。
庄九公告诉他们,无名岛上的这些土人叫阿尼瓦人,他们会将自己的敌人当做猎物并食用,是为了“捕捉灵魂”,以补偿失去的勇士。而且他们还吃吃本族的死人,以保留一种叫不出名字来的东西,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在自然界中无法再生的重要液体。在吃本族人的时候,受通常要经过认真的挑选,有时候仅限于很小的局部,一般是人的心脏。这个过程都要伴随着隆重的仪式。在阿尼瓦人看来,吃下战俘的肉,可以获得死者的威力,作为补充,捕获者还将披上死者的人皮,将死者的双手垂在腰间,作为装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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