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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风小院:我,开局截胡许红豆! 第十四章 少年的心事,传统手艺的..(1/2)

《晴天》这首歌能爆火,林风对此一点都不感到意外。

但是以这么快的速度火爆全网,这是林风万万没有想到的。

最直观的就是胡有鱼的粉丝涨幅。

在音乐切磋开始之前,胡有鱼的斗音粉丝量是七万多一点。

一首晴天唱完后,再到现在,中间满打满算隔了差不多六个小时,胡有鱼的斗音粉丝便从七万多一点涨到了二十万有余!

足足翻了差不多三倍!

除此之外,还有斗音热度榜第三,全网点赞转发均破百万……

相比起胡有鱼的激动,林风表现的倒是格外的淡定,嗯了一声,“那挺好的,挺好的。”

胡有鱼:“不是,林风老板你怎么一点都不激动啊?我都激动得要跳起来了啊!”

林风:“还好吧,就挺好的,没什么好激动的。”

倒不是林风有意装杯,而是事实就是如此,林风志不在此,只想躺平度日顺便变强罢了。

如果只是为了所谓的火爆全网,坐收无尽名利的话,林风早就去当文抄公起飞了,何必呆在这里开民宿呢?

只能说人各有志,穿越者也是如此。

林娜:“我滴乖乖,没看出来你还会唱歌啊,歌唱的很好听。”

“谢谢。”

林风径直走到桃树下的小方桌旁,提起桌上的茶壶倒了杯茶水,然后将茶水一口饮尽。

下午在南诏古镇里逛,许红豆和陈南星喝老挝冰咖啡时,原本打算请林风喝的,不过林风拒绝了。

像是咖啡啊奶茶啊什么的,林风向来不喜欢喝,还是茶水适合自己。

一杯茶水下肚,干的快要冒火的嗓子总算是好了。

“林风老板,我们先上去了,今天在外面转,一身都是汗,想洗个澡换身衣服。”

许红豆打了声招呼,不知不觉她都被林风影响的学会解释了。

林风:“好,你们随意。”

“林风老板,我跟你商量一件事儿。”

胡有鱼从门口跑了过来,双手作揖恳求道:“能不能请你将《晴天》这首歌卖给我?我知道这样很无礼,但是我真的很喜欢这首歌,真的。”

胡有鱼一脸诚恳的道:“十万元你觉得怎么样?并不我觉得这首歌只值十万,在我心里它远不止这个价格,只是我现在只有十万。”

十万。

这是顶级作词人都不一定能拿到的价格。

而且这还是胡有鱼的全部积蓄。

由此可知,胡有鱼是真的喜欢《晴天》这首歌,也是真的懂行,然后拿出了自己最大的诚意。

林风闻言平静的开口道:“十万你攒了很久吧,给我之后,你后面怎么过日子?”

胡有鱼愣了一下,挠了挠后脑勺道:“我在人民路上唱歌,不时有游客会给点打赏,而且我开直播也会有礼物收益的,没关系的。”

“这钱我不能要。”林风摇了摇头道:“歌你喜欢,那我就送给你,钱的话你自己留着就好。”

胡有鱼:“???”

“林风老板,你的意思是要把《晴天》这首歌送给我?不不不,这怎么能行呢?”

“《晴天》是首很好很好的歌,如果把它卖给艺人的话,价格只会比十万高,不会比十万低,所以你怎么能送给我呢?”

林风也不着急,耐心的听完胡有鱼的疑问后,方才开口解惑,“老胡,人各有志。”

“在有风小院住着的每一个人,都有自己的志向、自己的坚持。”

“你喜欢音乐,所以甘愿在人民路上天天唱歌;林娜喜欢咖啡,开个咖啡店每天早出晚归;马爷创业受挫,然后在这里打坐修行韬光养晦;还有大麦的作家梦,红豆和南星的闲情雅致。”

“大家的志向都是不一样的,我也一样。”

“相比起赚大钱发财,我就想躺平摆烂,每天待在这里,收收租,拿我该拿的就行了,其余的名利都不太在乎。”

“既然你这么喜欢《晴天》,又这么有心意诚意,大家也都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好歌手,那为何不成人之美呢?”

“《晴天》送给你了,钱你留着,然后自己找录音棚把歌录出来,以后起飞了记着我的好就行。”

最后一句,林风还打趣了一下。

胡有鱼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,“我……我发誓,哪怕我明天就有一千万粉丝,我也不会飘的,我也依然是有风小院的租客,人民路上的歌手。”

林风拍了拍胡有鱼的肩膀,“那行吧,接下来我要去眯一会儿,就不陪你激动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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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夜。

宝瓶婶家。

当林风走进家里的时候,家里正打算吃晚饭。

“小风?来来来,跟我们一起吃晚饭。”宝瓶婶见林风走进来,连忙起身招呼道。

林风:“宝瓶婶儿,你们吃,我吃过了,我来家里就是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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