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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荒:穿越成了女娲 第三百二十九章:将凯莎拉入堕落的..(2/2)

我喜欢。”

莫甘娜突然坐进了女娲的怀里,搂着她的脖子,在她耳边轻声说道:“我感觉,你确实有降服我的可能了。”

“只是有可能?”

“如果你能成为真正的天使之王。”

“这是你的新计划?”

“嗯,刚刚想到的,还不错吧。”

“说来听听看。”

“你做天使之王,我做恶魔之王,我们一起将凯莎拉入堕落的深渊,拿下她的天使之城。”

“还行,勉勉强强吧。”女娲点点头。

“什么叫勉勉强强?”

莫甘娜不干了,她站起身来说道:“难道你还有更好的主意么?”

“我对天使之王没兴趣,不过,我对天使有兴趣。”

“哦呵呵~~”

一瞬间,莫甘娜就明白了女娲的意思,顿时大笑起来。

说起来,莫甘娜和女娲真的很像,不是别的,只是她们的性格和做事风格。

同样的无所顾忌,同样的我行我素,向往自由。

所以她们的聊天才更加合拍。

只是,女娲出身高,看得远,她的心也更大,能容纳的东西也更多。

除了邪恶,女娲还能容纳正义,她是一个无所不容的圣尊。

而与之相比,莫甘娜的心就小了许多,她只能容纳下自由和堕落,对于正义,她很反感。

不过这也不妨碍,莫甘娜喜欢女娲,并且能了解她的心思,因为莫甘娜也是个百合。

嗯,百合无敌。

......

......

ps:作者没换人,主角没膨胀,别再问我这些,真不想回答。

就解释一次。

兄弟们,女娲是圣人,格调高一点不很正常么?难道要跟普通人一样才叫亲民?

如果那样写,肯定又有人跳出来说我了,为啥女娲跟屌丝一样,就不能高冷一些吗?

反正我是看出来了,不管怎么写,总有人喜欢,也有人不喜欢,这个真的没法弄,大家也都体谅下吧,喜欢就多看,不喜欢也没关系的,就不要非让我弄什么十全十美了,臣妾真的做不到。

感谢大家的支持,谢谢了。

脚丫子崴了,疼了一整天,我都没法说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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