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荒:穿越成了女娲 第二百六十七章:不得好死的一家人(2/2)
说他们是如何下界的,私自也好,受老君之命也罢,都无所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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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道跟着太上老君那么久了,他俩还不知道唐僧能不能吃吗?
而吃了就真能长生吗?
又或者,身为太上老君的童子,连区区长生都不可得吗?
长生,分为两种,一种是活得久一点,另外一种则是真正的不死不灭。
后者是别想了,区区唐僧肉,怎么可能让人不死不灭,连金蝉子自己都做不到,他的血肉又如何会有这种效果。
要说前一种,吃了唐僧,可以让人活的久一些。
唐僧是金蝉子转世,而金蝉子又是洪荒异种,是修行有道的高僧,他的血肉或许真是好东西,就如同人参果一样,乃是大补之物。
但那也说的是金蝉子,而非唐僧。
唐僧只是肉眼凡胎,他还没有成佛呢。
再说,就算真有效果,对于野生妖怪的吸引力很大,但金角大王两人可是太上老君的童子啊,什么宝贝没见过,还受不了这点诱惑?
总而言之,金角银角两兄弟吃唐僧肉是假,插手西游,给唐僧师徒设下劫难,借此捞取功德才是真啊。
在女娲看来,事情就是这样的,没有第二种可能。
毕竟这事处处都是漏洞,怎么说都圆不过去,身为太上老君的童子,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做,舍去自己的大好前程,下界为妖。
这是有多么想不开,才能干出来的蠢事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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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feil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