灭杀曲 第六十三章 杀手日记(终章)(2/2)
“十一月二十五日,我的家乡,晴,我走在以前常和爸爸妈妈一起走过的公园小道上,秋叶飘落,一年过去了,整整一年的时间,不知道萧阳还好吗?对了,他一定去了FM市的医科大了,FM医科大,好熟悉的字眼啊,花月!我不想去面对她,我杀了她父亲,我一直把自己当成罪人看。这是我负罪感最强烈的一次,因为我杀了朋友的父亲···家里被我打扫得很干净,左邻右舍也都知道我回来了,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,只是偶尔会来和我聊聊这一年。日子过得很平淡,平淡中透着一股骚动!对,我不甘这样低沉下去,我要走出低谷,去接受挑战,我是杀手,我是也个寻仇的杀手!!”
“十二月四日,成都,阴,看着眼中的这座城市,我的心中就激扬起一股莫名的激动,我回来了!活着回来了!爷爷,你的孙子回来了!”
放下日记本,欧阳曲站起身来,从左臂上的刀鞘里拔出裂空。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,裂空刀刃完全变成了红色,仔细闻去还有着一股血腥味。
欧阳曲拉开抽屉,掏出一只小巧的打火机,他笑了笑,自言自语道:“过去的总会过去,回忆一次就够!”说完打燃了火机,一抹小火苗带着“友好”的温度扑向了日记本,看着灿烂地犹如烟花飞舞着的日记本,欧阳曲再次笑了!
该来的总该来,不该来的总不会来的!日子还是要过,回忆只是片刻。欧阳曲看了看表,时间差不多了,他拎起椅背上的西装,叼着一只名贵的可以让穷人抓狂的香烟走了出去。
没有打的,欧阳曲想自己步行前往四爷的住处,那座古朴的别墅。
ps:日记体的部分终于全部结束了,也许有人会很不理解小曲花费十八章之多来写日记体,其实小曲一开始准备用第一人称来写这本书的,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换成了第三人称。但不管怎么说小曲还是很钟爱第一人称的写法。虽然读者朋友们褒贬不一,但小曲还是由衷的感激那些一直支持小曲走到现在的朋友。从下章开始,真正的精彩才会开始,大世界的各路人马为了同一个目的大打出手,什么是永恒?且听下回分解··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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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17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