柠檬小夜曲 第二章(3/4)
有笑意,「工作只有合不合适,而没有所谓的大材小用。」
潘才驹眼中闪过工作狂的光芒,「六月重新装潢后,卡农会多出古文明的图书区,你有专长,在卡农绝对可以如鱼得水。」
官仲仪笑了笑,他其实很想告诉他:我在哪里都可以如鱼得水,所差别者,只不过与之为伍的东西不同。
在沙漠,他与狂沙跟爱吐口水的骆驼作伴。
在雨林,他跟胖得快要飞不动的蚊子日夜共处。
在加州,他四周围绕着美女。
在台北,有童正熙。
骆驼一只换过一只,蚊子一批飞过一批,加州美女年年有,但青春记忆却只有一个。
他会来卡农,是因为童正熙在这里。
以前分隔千里,他久久才会想起这个人。
现在近在咫尺,他那沉寂多年的想念突然鲜活。
不是迫切,他所期待的是见到她的瞬间。
当年,他是搞叛逆的大学生,她是乖乖女高中生,再次见面,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情形?
感觉像是开盅前的最后一注,运气好,他可以重温年少时的心情,运气不好,就当这段时间是为母国贡献心力吧。
「我喜欢这里的环境。」官仲仪的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笑,「我想我会很愉快。」
潘才驹正想在说些什么的时候,咖啡送来了。
他看见一抹淡绿色的裙角。
「帮你们先介绍一下,这位是童正熙,咖啡馆的员工。」潘才驹并没有发现官仲仪脸上加深的笑,迳自说着话,「正熙,这位是官仲仪,下个星期开始就是我们的正式员工。」
四目交错,她显然没认出他。
正熙对他比出一个手势,「欢迎。」
童正熙……官仲仪明白小毛所谓「吸引人」是怎么回事了。
她的眼神成熟了,但唇角却还有着稚气微弯,看似矛盾,但却融合出一种奇特的感觉。
不是女人,也不是女孩,而是介于两者中的微妙气味。
「童小姐。」宫仲仪用着外交辞令,「幸会。」
「叫我正熙就好了。」落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,她的表情突然有了些微妙的变化,蹙起眉,模样是打量的,「我们是不是……」一句话还没说完,她突然又露出那种受不了自己的表情说:「对不起,是我想太多了。」
果然不能小看睡眠不足,哪,才两天没睡好,居然会觉得陌生人面熟。
他们怎么会见过呢?顶多也就是人有相似,书上说的,既视感嘛,还好她紧急煞车,要是在三好先生潘才驹面前,上演对陌生男子说「你好面熟」的脱线剧码,她的形象就全毁了。
不过,真的只是既视感吗?
正熙偷瞄了那个名叫官仲仪的新同事一眼,他也正看着她,眉眼之间有着看好戏的捉弄,不是她在说,那种喜欢嘲笑跟捉弄别人的眼神,她一定看过,问题是在哪?在谁身上?
是谁、是谁、是谁……她想着想着,突然间「啊」了出来。
她伸出手指着他,对,就是这个人,害她一整年在公车站被迫目不斜视的罪魁祸首。
「正熙?」
她回过神,才发现自己的手还指着他,连忙放下。
「怎么了?」潘才驹的声音。
「我跟正熙是旧识。」官仲仪故意饴运起鸡皮疙瘩的表情,「只不过很久没见,所以她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。」
正熙瞪了他一眼,如果可以,她希望永远不要想起来。
***
正熙不知道情况为什么会变成这样。
她在潘才驹面前啊了一声,然后宫仲仪说他们是旧识,于是,迎新的工作就落在她头上了。
当着潘才驹的面,她实在也不好意思说那些鸡毛蒜皮的过往,只好装作是意外重逢的故友,惊喜(或说是惊吓),拥抱,互问对方的近况,你笑,我也笑盈盈,和乐也融融……
然后潘才驹说:「既然这样,就由正熙负责迎新吧。」
卡农书馆的迎新并不是一堆人吃吃喝喝之行,而是很简单的熟悉环境兼两人吃顿饭。
官仲仪当下就约了她周末晚上的时间,有外人在场,正熙几乎没有拒绝的理由,只好笑着答应了。
「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。」他别有含意的说。
她不得已介面,「那是当然的。」附上苹果般的甜蜜笑容一个。
不想让潘才驹觉得她古怪,她只好对他表现出欢迎的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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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才驹眼中闪过工作狂的光芒,「六月重新装潢后,卡农会多出古文明的图书区,你有专长,在卡农绝对可以如鱼得水。」
官仲仪笑了笑,他其实很想告诉他:我在哪里都可以如鱼得水,所差别者,只不过与之为伍的东西不同。
在沙漠,他与狂沙跟爱吐口水的骆驼作伴。
在雨林,他跟胖得快要飞不动的蚊子日夜共处。
在加州,他四周围绕着美女。
在台北,有童正熙。
骆驼一只换过一只,蚊子一批飞过一批,加州美女年年有,但青春记忆却只有一个。
他会来卡农,是因为童正熙在这里。
以前分隔千里,他久久才会想起这个人。
现在近在咫尺,他那沉寂多年的想念突然鲜活。
不是迫切,他所期待的是见到她的瞬间。
当年,他是搞叛逆的大学生,她是乖乖女高中生,再次见面,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情形?
感觉像是开盅前的最后一注,运气好,他可以重温年少时的心情,运气不好,就当这段时间是为母国贡献心力吧。
「我喜欢这里的环境。」官仲仪的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笑,「我想我会很愉快。」
潘才驹正想在说些什么的时候,咖啡送来了。
他看见一抹淡绿色的裙角。
「帮你们先介绍一下,这位是童正熙,咖啡馆的员工。」潘才驹并没有发现官仲仪脸上加深的笑,迳自说着话,「正熙,这位是官仲仪,下个星期开始就是我们的正式员工。」
四目交错,她显然没认出他。
正熙对他比出一个手势,「欢迎。」
童正熙……官仲仪明白小毛所谓「吸引人」是怎么回事了。
她的眼神成熟了,但唇角却还有着稚气微弯,看似矛盾,但却融合出一种奇特的感觉。
不是女人,也不是女孩,而是介于两者中的微妙气味。
「童小姐。」宫仲仪用着外交辞令,「幸会。」
「叫我正熙就好了。」落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,她的表情突然有了些微妙的变化,蹙起眉,模样是打量的,「我们是不是……」一句话还没说完,她突然又露出那种受不了自己的表情说:「对不起,是我想太多了。」
果然不能小看睡眠不足,哪,才两天没睡好,居然会觉得陌生人面熟。
他们怎么会见过呢?顶多也就是人有相似,书上说的,既视感嘛,还好她紧急煞车,要是在三好先生潘才驹面前,上演对陌生男子说「你好面熟」的脱线剧码,她的形象就全毁了。
不过,真的只是既视感吗?
正熙偷瞄了那个名叫官仲仪的新同事一眼,他也正看着她,眉眼之间有着看好戏的捉弄,不是她在说,那种喜欢嘲笑跟捉弄别人的眼神,她一定看过,问题是在哪?在谁身上?
是谁、是谁、是谁……她想着想着,突然间「啊」了出来。
她伸出手指着他,对,就是这个人,害她一整年在公车站被迫目不斜视的罪魁祸首。
「正熙?」
她回过神,才发现自己的手还指着他,连忙放下。
「怎么了?」潘才驹的声音。
「我跟正熙是旧识。」官仲仪故意饴运起鸡皮疙瘩的表情,「只不过很久没见,所以她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。」
正熙瞪了他一眼,如果可以,她希望永远不要想起来。
***
正熙不知道情况为什么会变成这样。
她在潘才驹面前啊了一声,然后宫仲仪说他们是旧识,于是,迎新的工作就落在她头上了。
当着潘才驹的面,她实在也不好意思说那些鸡毛蒜皮的过往,只好装作是意外重逢的故友,惊喜(或说是惊吓),拥抱,互问对方的近况,你笑,我也笑盈盈,和乐也融融……
然后潘才驹说:「既然这样,就由正熙负责迎新吧。」
卡农书馆的迎新并不是一堆人吃吃喝喝之行,而是很简单的熟悉环境兼两人吃顿饭。
官仲仪当下就约了她周末晚上的时间,有外人在场,正熙几乎没有拒绝的理由,只好笑着答应了。
「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。」他别有含意的说。
她不得已介面,「那是当然的。」附上苹果般的甜蜜笑容一个。
不想让潘才驹觉得她古怪,她只好对他表现出欢迎的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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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ybdu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