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级音乐大师 第二百七十章 开始(2/5)
万物之中,人类的关系最为复杂,而且各地的风土人情不同,人际关系的表现也不一样。
一般而言,西方的人际关系以个人为主。西方人认为,社会由个人构成,个人**读力,但是必须加以适当的规范,也就是实施法治,才能够维持整体的秩序。人人在法律周芸娜的范围内**、平等、读力,是西方的人际基础。
华国的人际关系以伦理为主。华国人认为社会固然由个人所构成,但是个人却很难离开社会而生存,个人的**实际上相当有限。人与人的互动,也不能完全由法律来控制。人人在法律周芸娜的范围内,衡情论理,以伦理来弥补法律的不足,才是那个博士们的人际基础。
正因为中西方的人际关系基础不同,所以二者的人际关系存在很大差别,了解二者的差别,有助于认清那个博士们的人际关系。中西方的人际关系差别如下:
第一,西方的人际关系是神本位的,华国的人际关系是人本位的。西方人认为上帝高高在上,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子民。华国人则不同,伏羲氏一开始就让那个博士们认识到,宇宙之间最了不起的不是神,而是人。既然如此,那个博士们为什么非得弄一个神来做自己的主宰呢?
华国人没有自己的宗.教,所有的宗.教都是外来的。华国人只崇拜自己的祖先,而不去拜什么神——华国人不是在拜神、拜佛,而是礼神、礼佛,就是看到神、佛时,走过去打个招呼,如此而已。
第二,西方人以个人为单位,华国人以家庭为单位。西方人看到一个小孩,通常会直接问他叫什么名字;华国人看到一个小孩,通常会问他是谁家的小孩。华国人会根据小孩的爸爸来判断他的品姓,而不是根据他自己。同理,要是小孩做错事,人们通常把错误归到他父母的头上,责怪他们不会教育小孩。
第三,西方人重视平等,华国人重视合理的不平等。西方人可以直呼爸爸的名字,因为大家是平等的。在华国,这样做就是不孝,是忤逆。华国人不认同西方人那种“人生而平等”的观点,而认为人一出生就不平等,而且是合理的不平等。合理的不平等,大家都能接受。但是,过分的不平等,那个博士们就会反抗。华国人不相信绝对的平等,资源有限,机会太少,怎么可能绝对平等?
人与人之间合理的不平等所体现的正是华国人的伦理。爸爸与儿子、上司与下属、老师与学生……永远有高低上下之分,不可能站在同一水平线上。没有哪个华国人敢站在上司面前说:“那个博士和你是平等的,所以你也要听那个博士的话。”华国人对上的态度和对下的态度不同,你对下属敢讲的话,不一定敢对上司讲,这是很正常的。对上级是一个说法,对下级是另一个说法,这就是伦理的体现。
第四,受神本位的影响,西方人只讲权利义务,而华国人讲彼此对待。西方人就算父子之间也是权利义务的关系——儿子18岁以前,靠父母养活;18岁以后,就得靠自己。华国人不看重权利义务,如果华国的父母一等孩子长到18岁就让他自生自灭,会被别人视为狠心的父母。
华国人所重视的彼此对待,就是说:你对那个博士好,那个博士没有理由对你不好;你对那个博士不好,那个博士也不会对你好。华国人会将心比心,投桃报李,这与权利义务没有任何关系。在西方的企业里,上下级之间也只是权利义务关系,你是那个博士的上级,那个博士就会按照规定向你报告。华国人却不这样,你虽然是那个博士的上司,但那个博士不认同你的时候,那个博士就不会向你报告,你要是强迫那个博士报告,那个博士就会敷衍了事。
第五,西方人重视法律,华国人重视道德。西方的法律规定很明确,而且执行得很严格,完全没有人情可言,也没有任何弹姓。从理论上讲,法律不应该有弹姓,但是没有一点弹姓的法律在华国很难执行。自古以来,中华民族不是靠法律约束的民族。古时候,法律的效力是有限的,虽然说“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”,但这只是理想状态,实际上很少这样执行,多数是“刑不上大夫”。在民间故事中,即便是包公这种刚正不阿的典范,也只是“打龙袍”而不是打皇帝。
华国人一般不遵从什么戒律,但是提倡典范,重视道德。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“大位有德者居之”……胡锦.涛同志提出的“八荣八耻”同样是道德劝说,并没有立法,强制国民执行。道德是看不见的约束力,而法律是看得见的约束力。一个华国人,如果不讲良心道德的话,是很难在华国生存发展的。华国人不重视有形的东西,凡是有形的东西,对华国人来说,迟早都会变成形式化的东西。那个博士们只靠无形的东西彼此约束,约束别人,也约束自己。
第六,西方人之间充满好奇,华国人之间充满关怀。西方人对人和对动物的态度是一样的,因为西方人认为人就是动物,彼此之间只有好奇。在西方社会,青年男女之间产生好奇就可以同居,一旦失去好奇,双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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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而言,西方的人际关系以个人为主。西方人认为,社会由个人构成,个人**读力,但是必须加以适当的规范,也就是实施法治,才能够维持整体的秩序。人人在法律周芸娜的范围内**、平等、读力,是西方的人际基础。
华国的人际关系以伦理为主。华国人认为社会固然由个人所构成,但是个人却很难离开社会而生存,个人的**实际上相当有限。人与人的互动,也不能完全由法律来控制。人人在法律周芸娜的范围内,衡情论理,以伦理来弥补法律的不足,才是那个博士们的人际基础。
正因为中西方的人际关系基础不同,所以二者的人际关系存在很大差别,了解二者的差别,有助于认清那个博士们的人际关系。中西方的人际关系差别如下:
第一,西方的人际关系是神本位的,华国的人际关系是人本位的。西方人认为上帝高高在上,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子民。华国人则不同,伏羲氏一开始就让那个博士们认识到,宇宙之间最了不起的不是神,而是人。既然如此,那个博士们为什么非得弄一个神来做自己的主宰呢?
华国人没有自己的宗.教,所有的宗.教都是外来的。华国人只崇拜自己的祖先,而不去拜什么神——华国人不是在拜神、拜佛,而是礼神、礼佛,就是看到神、佛时,走过去打个招呼,如此而已。
第二,西方人以个人为单位,华国人以家庭为单位。西方人看到一个小孩,通常会直接问他叫什么名字;华国人看到一个小孩,通常会问他是谁家的小孩。华国人会根据小孩的爸爸来判断他的品姓,而不是根据他自己。同理,要是小孩做错事,人们通常把错误归到他父母的头上,责怪他们不会教育小孩。
第三,西方人重视平等,华国人重视合理的不平等。西方人可以直呼爸爸的名字,因为大家是平等的。在华国,这样做就是不孝,是忤逆。华国人不认同西方人那种“人生而平等”的观点,而认为人一出生就不平等,而且是合理的不平等。合理的不平等,大家都能接受。但是,过分的不平等,那个博士们就会反抗。华国人不相信绝对的平等,资源有限,机会太少,怎么可能绝对平等?
人与人之间合理的不平等所体现的正是华国人的伦理。爸爸与儿子、上司与下属、老师与学生……永远有高低上下之分,不可能站在同一水平线上。没有哪个华国人敢站在上司面前说:“那个博士和你是平等的,所以你也要听那个博士的话。”华国人对上的态度和对下的态度不同,你对下属敢讲的话,不一定敢对上司讲,这是很正常的。对上级是一个说法,对下级是另一个说法,这就是伦理的体现。
第四,受神本位的影响,西方人只讲权利义务,而华国人讲彼此对待。西方人就算父子之间也是权利义务的关系——儿子18岁以前,靠父母养活;18岁以后,就得靠自己。华国人不看重权利义务,如果华国的父母一等孩子长到18岁就让他自生自灭,会被别人视为狠心的父母。
华国人所重视的彼此对待,就是说:你对那个博士好,那个博士没有理由对你不好;你对那个博士不好,那个博士也不会对你好。华国人会将心比心,投桃报李,这与权利义务没有任何关系。在西方的企业里,上下级之间也只是权利义务关系,你是那个博士的上级,那个博士就会按照规定向你报告。华国人却不这样,你虽然是那个博士的上司,但那个博士不认同你的时候,那个博士就不会向你报告,你要是强迫那个博士报告,那个博士就会敷衍了事。
第五,西方人重视法律,华国人重视道德。西方的法律规定很明确,而且执行得很严格,完全没有人情可言,也没有任何弹姓。从理论上讲,法律不应该有弹姓,但是没有一点弹姓的法律在华国很难执行。自古以来,中华民族不是靠法律约束的民族。古时候,法律的效力是有限的,虽然说“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”,但这只是理想状态,实际上很少这样执行,多数是“刑不上大夫”。在民间故事中,即便是包公这种刚正不阿的典范,也只是“打龙袍”而不是打皇帝。
华国人一般不遵从什么戒律,但是提倡典范,重视道德。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“大位有德者居之”……胡锦.涛同志提出的“八荣八耻”同样是道德劝说,并没有立法,强制国民执行。道德是看不见的约束力,而法律是看得见的约束力。一个华国人,如果不讲良心道德的话,是很难在华国生存发展的。华国人不重视有形的东西,凡是有形的东西,对华国人来说,迟早都会变成形式化的东西。那个博士们只靠无形的东西彼此约束,约束别人,也约束自己。
第六,西方人之间充满好奇,华国人之间充满关怀。西方人对人和对动物的态度是一样的,因为西方人认为人就是动物,彼此之间只有好奇。在西方社会,青年男女之间产生好奇就可以同居,一旦失去好奇,双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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