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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明 第四百零三章 奇案(上)(2/3)

,朝廷规定她们只能戴绿sè的头巾,“绿头巾“遂成了低贱的娼jì记号。乐户的身份低于庶民,被称为专业贱民乐人,除个别情况外,一旦进入乐籍,便世代相传,不得除籍。乐户不能享受正常人的权利,不能做官,不能参加科举,不得与非乐籍的良人通婚,不能进入祠堂,名字不得入族谱......

    乐户这个社会群体被冠以“王八、龟家、行道、吹鼓手”等蔑称。例如:“王八”这一称谓原来是指“忘八”,即忘记了“忠、信、礼、义、廉、耻、孝、悌”这八个字的人群。民间有这样的顺口溜:“头戴七折八扣,身穿有领无袖。脚踏五福捧寿,手拿一尺不够。走在大街。排成两溜,锅旮旯火,棚匠伺候。干在人前,吃在人后。”

    这些人世世代代只能从事这一行业,而且只能行内通婚。明朝的乐户处境非常悲惨。除了前朝遗留的乐户,明初还将元蒙旧臣籍没为乐户。更为残酷的是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。攻入南京后,许多忠于建文帝、不附他的大臣被杀,妻女被编为乐籍,永世不得转为良民。这些人多数被发配到山西和陕西。

    “我把女儿许给了郑芝龙家的郑宏。“蒋福怕霞姐儿不同意。哄骗妻子赵氏说。

    “我把霞姐儿说给郑宏了,他家里非常有钱,霞姐儿要是到了郑家,那可是吃穿不愁,一辈子享清福。“媒婆张芸也欺骗赵氏说。

    听丈夫和媒婆张芸都这么讲,加上拿到了银钱,赵氏就信以为真了。“与郑家攀上亲戚,是女儿的福分,我蒋家将来说不定也能沾上光。”赵氏暗自高兴。

    霞姐儿被骗到了乐妇张氏家中,才明白了真相。可已晚了。

    “上天啊,你如何待我这样不公!我这样一个弱女子,到哪里求助?可恨我被亲生父母卖掉,我现在还能够怎样?”霞姐儿泪流满面,真是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。她整rì不思茶饭,人瘦了许多,眼看就要出人命。

    “妹妹,你不要再啼哭。这就是我们女人的命啊。有人命中富贵,有人命中低贱。我们总是要活下去的。到了这里,我们只有讨好那些公子王孙,才会有好rì子过。”经人劝说,屈辱之余,为了生计,为了不受张氏的白眼,霞姐儿只好跟着张氏学些歌舞弹唱,被迫当了卖唱的歌jì。

    “二老爹娘,你们将我抚养chéng rén,我自然是感恩戴德。可如今将我推入火坑,叫女儿心中好不甘啊!想我本是千户的女儿,如今沦落为歌jì,我恨你们!”从此,霞姐儿心中非常痛恨自己的亲生父母把自己推到了火坑里。

    霞姐儿在张氏那里,整rì哭哭啼啼,多次将欢笑场弄砸。张氏见霞姐儿不能为自己带来财运,却让自己摊上了霉运,只好又把霞姐儿转手卖给了乐工吴义。

    到了吴义那里,霞姐儿依然整rì哭哭啼啼。吴义见劝说无效,只好又转手将霞姐儿倒卖给了乐工袁归。在大明律里,买卖人口是犯法行为。然而,在当时的实际生活中,人身的权利并不能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。

    就这样,霞姐儿被人倒卖来倒卖去,受尽了欺凌,心里更加痛恨父母。

    袁归夫妇倒会开导人,他们劝霞姐儿说:“与其苦苦折磨自己,还不如快乐点。人生就是一场戏,哄得那些公子王孙高兴,自己也得到锦衣玉食,何乐而不为?”

    久而久之,霞姐儿开始改变想法,她学会沉沦于糜烂的歌jì生活,整rì里与那些公子王孙灯红酒绿,打情骂俏。

    霞姐儿原是千户的女儿,不但人出落得漂亮妩媚,而且读书识字,又加上聪明肯学,吹拉弹唱无不jīng通。

    歌jì虽说以卖唱为主,但如果被有钱有势的人看中,被迫陪酒、陪宿,也是常有之事。在歌舞场里与霞姐儿经常往来的不少是公子王孙,都是达官贵人家的子弟,其中就有一个风流公子叫孔得星,是东厂在福建的人。

    一次,孔得星前来乐场寻欢,见霞姐儿sè艺俱佳,便一见倾心。

    霞姐儿见孔得星生得风流潇洒,懂得女人心思,怦然心动,“不知公子尊姓大名,贵府是哪家?”

    “我叔父孔孟情掌管着东厂,是东厂的督主,是当今万岁爷面前说一不二的宠臣。在万岁面前,除了权力最大的王承恩王公公,就数我叔父了。我叔父直接听命于皇帝,其地位在内臣中虽然稍低于司礼监掌印太监,但在他向皇帝奏事时,即使是掌印也得退避,因为机密不能让其他人知道。东厂管的事可多啦,有一套严密的组织和侦缉办法。它派出的特务到处替皇上搜集情报,臣民中诸如相互斗骂、纵犬争鸡、米盐琐事等**,也很难逃出它所布下的罗网。我叔父不仅提督东厂,而且还治理诏狱,专门治理那些不听话的文武大臣,与三法司共同审理狱囚。可以说,从侦缉到刑狱的全部司法大权,都掌控在我叔父掌管的东厂和锦衣卫这两个特务机构的手里,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组成的三法司,不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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