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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牙海盗 袁崇焕(1584—1630)(4/5)

:“三世伯崇焕”〖注12〗。都把袁崇焕说成是袁子鹏长子,显与崇焕自言不合,在封建社会中,严长幼之序,何墓碑与《家谱》长次颠倒如是?此不足信之五也。

    墓碑云:“长崇焕赐进士出身,拜三边总制。”《家谱》云:“三世伯崇焕,字元素,号自如。(略)后官到三边总督。”《明史》卷七三〈官职〉二载:

    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(略),至嘉靖四年始定设。初称提督军务。七年,改总制。十九年,避“制”字,改为总督,开府固原,防秋驻花马池。

    清初刘献廷《广阳亲记》卷一记载得更清楚:

    三边总督,辖延绥、甘肃、宁夏三巡抚。…甘肃、宁夏、延绥曰三边。后以总督驻固原,更曰四镇。

    袁崇焕自万历四十七年(1619)举进士入仕途以后,从未官于西北,从未任三边总督之职,辽东与陕甘,相去数千里,墓碑与《家谱》,误之甚矣。此不足信之六也。

    《家谱》云:“三世伯崇焕(略),终于崇祯三年,被奸臣朦毙,生三子,被奸臣奏准,将袁氏抄家。三子思走广东东莞县。”

    崇焕生三子吗?请看清初以前人的记载:

    以布衣鸣崇焕冤而被杀的程本直的《漩声》说:“崇焕今日乃如何也?身凌迟也,后嗣绝也。”〖注13〗

    崇焕下诏狱时,上疏论救的兵部职方司郎中余大成的《剖肝录》说:“昔岳武穆以忠蒙罪,至今冤之;督师力捍危疆,而身死门灭,其得罪大略相似。但武穆有子霖、孙珂能白其冤,而督师竟胤绝,圣世谁复为《金陀萃编》者?可叹也。”〖注14〗

    崇焕斩毛文龙时,曾参其谋的重要幕宾王舋说:“大司马(霖按:指袁崇焕)无子,”〖注15〗

    明末清初赵吉士的《四明公弼卢宜汇辑二续表忠记》云:“崇焕无子,家亦无余资。”〖注16〗

    〔康熙〕《广东通志》卷一六《人物》上《袁崇焕传》云:“(崇焕)籍没之日,无子,亦无所积。”

    〔康熙〕《东莞县志》卷一二《人物-袁崇焕传》云:“崇焕无子,籍没之日,囊橐萧然,无长物。”

    据以上书所载,崇焕无子甚明,《家谱》所言,谬之甚矣。此不足信之七也。

    《明实录-熹宗实录》卷七七载:“(天启六年十月己酉)加辽东巡抚袁崇焕嗣男原荫锦衣卫千户袁兆基世袭指挥佥事。”熹宗所封,乃崇焕嗣男,崇焕无亲子可知。这位袁兆基是谁之子呢?〔民国〕《东莞县志-袁崇焕传》引《袁督师行状》云:“(崇焕)死之日,家徒四壁,所没者,皆同产兄弟崇灿子兆基与崇煜及祖遗薄产”(旧抄本《袁自如公粤西家传》文同)。墓碑载袁子鹏之孙六人,无“兆基”,《家谱》载崇灿三子,亦无“兆基”。墓碑中子鹏之孙“兆□”,“□”字原碑模糊不清,笔者曾于碑前审视,字形不近“基”字。这位官封锦衣卫佥事的袁兆基,足可使家谱生辉,何以《家谱》反无其人?此不足信之八也。

    有此八端,袁子鹏墓碑,怎能“是袁崇焕为藤县籍的一个力证”呢?《袁氏族谱》怎可以作为“为研究袁崇焕籍贯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”呢?

    墓碑左方有一行云:“大清光绪二十二年岁次丙申十一月冬吉日立”。光绪二十二年(1896),距袁子鹏之死,已有二百七十多年,时代悬殊,且谬误多端,决非据原碑拓本或据原碑碑文重修的。《家谱》记及袁骥绍,骥绍,健在。《家谱》记袁崇焕家世,与崇焕自言或前人记述大相径庭。这两种在袁崇焕死后二百多年制成的“资料”,岂能作为证实崇焕是广西人的证据。

    〔崇祯〕《东莞县志》卷三载:袁世祥以孙崇焕贵,累赠兵部右侍郎右佥都右都御史。袁子鹏以子崇焕贵,封副使,累赠兵部右侍郎右佥都右都御史。

    康熙、雍正、嘉庆、民国等四种《东莞县志》所载亦同。

    〔民国〕《东莞县志-袁崇焕传》引《袁督师行状》云:崇焕年十四,随祖世祥、父子鹏往粤西应童子试,补弟子员。

    《袁自如公粤西家传》云:崇焕年近十四,始随王父赠大司马世祥、父赠大司马子鹏公往粤西之梧州,应藤县童子试,补弟子员。

    〔崇祯〕《东莞县志》成书于崇祯十二年(1639),距袁崇焕之死,仅九年,编者张二果,东莞博厦人,与崇焕同时略晚;二果之家与袁崇焕之乡水南,相距十余里;崇焕自称族叔袁玉佩(东莞温塘人)尚健在〖注17〗,可资询访。〔崇祯〕《东莞县志》所言,当得其实。

    〔民国〕《东莞县志》所引《袁督师行状》,为东莞蔡均所编。蔡均,明末清初东莞白市人,屈大均姻家,曾将袁崇焕“久存东莞”之“所遗诗文、奏疏数十卷”〖注18〗编为《袁督师事迹》及《率性堂诗集》,《袁督师行状》所言,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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