绝世仙君 第三百六十三章 我的道(2/3)
行省的边缘地带,有一个小镇。
小镇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,绿茵镇。
绿茵镇很小,只有一千余户,附近也有一些山林,大多数都是属于教堂的,也有一些零散的山林,可以让平民去打猎生存。
在之前的战争中,虽然仙界将战火几乎烧到了所有圣界的星球上,这颗星球也不例外,然而这个镇子太小了,所以并没有被波及到。
镇子上的教堂也没有摧毁,不过因为战争的原因,教堂内有实力的神官和骑士,都被征调走了,现在还留在教堂里的,只有几个没有修炼的神父。
“听说战争终于结束了呢。”
“是啊,骑士们将仙界那些家伙都赶走了,不过听说打得很惨,很多高贵的骑士都在战场上丧命了。”
身穿一身皮袄,背后背着一张猎弓的方睿,漫步在绿茵镇上不大的集市上走着,手里牵着小混蛋变化而成的一条狗,听着商贩们的聊天。
听着这些对话,方睿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。
这些镇民看来很闭塞,不过因为这里实在太小,圣界也没有什么力量在这里,挺适合自己居住的。
现在方睿的身份,是一个猎户。
独自在山林内待了很多年的猎户,因为某些原因走出了山林,打算在镇子上安家。
小镇人少,对外来人总是会有一些敌视的,然而当这个外来人每天都能扛着一些猎物,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出售的时候,方睿立即就成了这个小镇上最受欢迎的人。
“安德烈,今天有什么收获吗?”
当方睿推开一间酒吧的门的时候,里面的酒客们立即乱七八糟的问了起来。
“今天收获不是太好,这家伙似乎犯了懒病呢!”
方睿弯下腰摸了一下小混蛋的头,然后笑道:“所以今天只打了两只野兔,一只野鸡……野兔两个铜子,野鸡三个铜子,有谁要?”
“我要我要!”
几个酒客纷纷的鼓噪了起来,然而一个更大的声音,将他们压制住了。
“叫什么!和我抢,以后都不许来喝酒!”
酒馆内部转出了一个胖胖的大妈:“安德烈的野物,都是我的!”
“苏珊大妈,这可不对,为什么安德烈打来的野物都是你的?”一个膀大腰圆的农夫不满的喊了起来。
“你们会做吗?到了我手里,还不是做出来给你们这些家伙吃?再叫小心今天没你的份!”
苏珊大妈叉着腰,气壮如牛的吼。
酒鬼们都乖乖的闭上了嘴巴,谁让整个绿茵镇,只有这么一个酒馆?想不要在家里吃那些手艺粗劣的食物,就只有到酒馆里来。
接过苏珊大妈递过来的七个铜子,方睿很仔细的数了一遍,然后塞进了自己的怀里。
“安德烈,你也太小心了,就这几个铜子,有什么好数的?”一个满脸大胡子的酒客喊了起来。
方睿小心翼翼的在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:“希尔大叔,不小心不行啊,不多攒些子儿,怎么在这里做房子,将来怎么讨老婆?”
酒客们纷纷的哄笑了起来,是啊,山里来的一个野猎户,想在绿茵镇里安居下来,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哩!
这样的想法,让酒客们心里充满了莫名其妙的自豪——我们绿茵镇虽然小,可是也是别人奋斗的目标啊!
“安德烈,我早就对你说过,想挣钱,就得跟着那些佣兵们去冒险!你既然有一头好猎犬,又有一手好箭术,只要能杀死一头一阶的魔兽,就能在教堂里换到一枚银币!挣上几枚银币,就够你盖房子的了!”
“那是要拿命去换的哩。”
方睿叫了一杯啤酒,喝了一大口之后才道:“我胆子小,还是慢慢的攒吧,一个兔子两枚铜币,杀五百个兔子可比杀一头魔兽容易得多了!”
“唉,可惜,你小子看着也人高马大的,怎么就不是一个男子汉?”希尔大叔叹息着说。
方睿笑眯眯的喝着啤酒,也不说什么。
他来绿茵镇上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了,这一个月下来,所有的镇民都知道了有一个箭术相当不错,在山林里总是能有收获,却脾气很好,胆子也小的猎户。
只不过,现在日子有些不好过。
以前虽然也不好过,不过安全总还是能得到保障,虽然四周都有强大的魔兽,然而镇子上毕竟有一个教堂。
虽然是小教堂,却也有两名强大的骑士和一名强大的神官呢,有他们在,那些魔兽,休想能够侵犯村子。
而镇子上的佣兵工会,也经常会有冒险的佣兵去镇子外击杀魔兽来交换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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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镇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,绿茵镇。
绿茵镇很小,只有一千余户,附近也有一些山林,大多数都是属于教堂的,也有一些零散的山林,可以让平民去打猎生存。
在之前的战争中,虽然仙界将战火几乎烧到了所有圣界的星球上,这颗星球也不例外,然而这个镇子太小了,所以并没有被波及到。
镇子上的教堂也没有摧毁,不过因为战争的原因,教堂内有实力的神官和骑士,都被征调走了,现在还留在教堂里的,只有几个没有修炼的神父。
“听说战争终于结束了呢。”
“是啊,骑士们将仙界那些家伙都赶走了,不过听说打得很惨,很多高贵的骑士都在战场上丧命了。”
身穿一身皮袄,背后背着一张猎弓的方睿,漫步在绿茵镇上不大的集市上走着,手里牵着小混蛋变化而成的一条狗,听着商贩们的聊天。
听着这些对话,方睿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。
这些镇民看来很闭塞,不过因为这里实在太小,圣界也没有什么力量在这里,挺适合自己居住的。
现在方睿的身份,是一个猎户。
独自在山林内待了很多年的猎户,因为某些原因走出了山林,打算在镇子上安家。
小镇人少,对外来人总是会有一些敌视的,然而当这个外来人每天都能扛着一些猎物,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出售的时候,方睿立即就成了这个小镇上最受欢迎的人。
“安德烈,今天有什么收获吗?”
当方睿推开一间酒吧的门的时候,里面的酒客们立即乱七八糟的问了起来。
“今天收获不是太好,这家伙似乎犯了懒病呢!”
方睿弯下腰摸了一下小混蛋的头,然后笑道:“所以今天只打了两只野兔,一只野鸡……野兔两个铜子,野鸡三个铜子,有谁要?”
“我要我要!”
几个酒客纷纷的鼓噪了起来,然而一个更大的声音,将他们压制住了。
“叫什么!和我抢,以后都不许来喝酒!”
酒馆内部转出了一个胖胖的大妈:“安德烈的野物,都是我的!”
“苏珊大妈,这可不对,为什么安德烈打来的野物都是你的?”一个膀大腰圆的农夫不满的喊了起来。
“你们会做吗?到了我手里,还不是做出来给你们这些家伙吃?再叫小心今天没你的份!”
苏珊大妈叉着腰,气壮如牛的吼。
酒鬼们都乖乖的闭上了嘴巴,谁让整个绿茵镇,只有这么一个酒馆?想不要在家里吃那些手艺粗劣的食物,就只有到酒馆里来。
接过苏珊大妈递过来的七个铜子,方睿很仔细的数了一遍,然后塞进了自己的怀里。
“安德烈,你也太小心了,就这几个铜子,有什么好数的?”一个满脸大胡子的酒客喊了起来。
方睿小心翼翼的在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:“希尔大叔,不小心不行啊,不多攒些子儿,怎么在这里做房子,将来怎么讨老婆?”
酒客们纷纷的哄笑了起来,是啊,山里来的一个野猎户,想在绿茵镇里安居下来,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哩!
这样的想法,让酒客们心里充满了莫名其妙的自豪——我们绿茵镇虽然小,可是也是别人奋斗的目标啊!
“安德烈,我早就对你说过,想挣钱,就得跟着那些佣兵们去冒险!你既然有一头好猎犬,又有一手好箭术,只要能杀死一头一阶的魔兽,就能在教堂里换到一枚银币!挣上几枚银币,就够你盖房子的了!”
“那是要拿命去换的哩。”
方睿叫了一杯啤酒,喝了一大口之后才道:“我胆子小,还是慢慢的攒吧,一个兔子两枚铜币,杀五百个兔子可比杀一头魔兽容易得多了!”
“唉,可惜,你小子看着也人高马大的,怎么就不是一个男子汉?”希尔大叔叹息着说。
方睿笑眯眯的喝着啤酒,也不说什么。
他来绿茵镇上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了,这一个月下来,所有的镇民都知道了有一个箭术相当不错,在山林里总是能有收获,却脾气很好,胆子也小的猎户。
只不过,现在日子有些不好过。
以前虽然也不好过,不过安全总还是能得到保障,虽然四周都有强大的魔兽,然而镇子上毕竟有一个教堂。
虽然是小教堂,却也有两名强大的骑士和一名强大的神官呢,有他们在,那些魔兽,休想能够侵犯村子。
而镇子上的佣兵工会,也经常会有冒险的佣兵去镇子外击杀魔兽来交换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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